时间: 2022-09-29
本招标项目华东国际联运港二期02-4#地块项目设计(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浙中公铁联运港有限企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总投资:约2.7亿元。
2.2建设规模:华东国际联运港二期02-4#地块,用地面积约120亩,总建筑面积约8.57万㎡,主要功能为仓储,本项目建安工程投资约2.7亿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2.3.1设计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工程建设地点:华东国际联运港二期区块。
2.5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总设计周期30 日历天(方案设计10日历天,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20日历天)。
2.6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3.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派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实行);
3.5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开标当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设计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这四条要求的承诺书。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近3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企业名称)须一致】。
3.9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先容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社保缴纳凭证;
4.4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企业名称)须一致】;
4.5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4.6按本公告第3.9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5.1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
5.2 报名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beat365中国官方网站网站(/)。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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